衡阳市第二十中学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6-03-27 15:56:54 浏览数:119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切实保障全体学生上下学及日常出行安全,强化家校协同安全管理,针对我校周边大马路多、路况复杂、车流量大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就学生校外骑行及全面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公告如下,请全体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全体学生严格遵守执行:

一、明确骑行年龄要求,严守法律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务必严格落实监护职责,坚决禁止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的孩子骑行车辆外出、上下学,不抱侥幸心理,不纵容违规行为,从源头消除骑行安全隐患。


二、规范骑行行为,适配安全要求

1. 合规使用车辆:学生骑行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禁骑行改装车、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及平衡车、滑板车等非道路合规交通工具;不得私自为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挡风被等违规装置,定期检查车辆刹车、车铃、车灯、轮胎等部件,确保车辆无故障、无隐患,坚决杜绝带故障上路骑行。

2. 严守交通规则: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全程靠右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途经学校门口、十字路口、斑马线、公交站点、车流密集路段等复杂区域,必须提前减速慢行,主动避让机动车、行人,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严禁抢道、占道行驶。

3. 杜绝危险骑行:骑行时全程双手握把,严禁单手撑伞、手持手机、佩戴耳机听歌或通话,绝不追逐竞速、并排骑行、飙车、突然猛拐、随意变道;严禁酒后骑行;严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不得搭载同学、家人或超大超重物品,避免影响车辆操控稳定性。

4. 强化防护措施: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卡扣,杜绝不戴头盔、头盔虚戴等行为;雨天、雾天、夜间骑行时,需开启车辆灯光,穿着亮色或反光衣物,提高自身辨识度,远离大型车辆盲区,谨慎慢行。


三、遵守交通规则,铸牢安全防线

1. 步行安全:上下学步行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走斑马线,严格遵守红绿灯指示,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边走路边看手机、不追逐打闹、不突然横穿马路,避开车辆转弯盲区和车流高峰路段。

2. 乘车安全:乘坐私家车、正规营运车辆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的车辆及电动三轮车;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前观察后方车辆,确保安全后再下车,不从车辆左侧上下车。

3. 恶劣天气出行:遇暴雨、大风、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尽量选择家长接送、公共交通等安全出行方式,避免骑行或步行,降低复杂路况下的出行风险。


四、强化家校协同,呵护孩子健康

1. 家长监护责任: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日常叮嘱孩子遵守骑行规则,坚决制止孩子的危险骑行行为;主动检查孩子骑行车辆的安全性,不购买、不提供超标、违规车辆给孩子使用;每日提醒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未达骑行年龄绝不纵容孩子骑行。

2. 学生自身责任:同学们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牢记骑行安全规范,摒弃交通陋习,不抱有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危险骑行行为;遇到恶劣天气(暴雨、大风、冰雪、大雾),尽量选择步行、家长接送等安全出行方式。

3. 学校教育责任:学校将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持续开展骑行安全知识普及,同时加强校园周边及上下学时段的巡查管理,及时纠正学生违规骑行行为。


五、违规行为处理

若学生违反本公告规定,出现危险骑行、违规骑行等行为,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全校通报;若因违规骑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交通安全无小事,家校同心护平安。希望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学们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家校携手筑牢学生出行安全防线,守护孩子平安成长!

特此公告。

衡阳市第二十中学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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