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二十中学关于开展2026年衡阳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比选公告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6-10-14 14:28:55 浏览数:157

根据《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的通知》(衡教通〔2026〕1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研学活动,本次活动我校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研学实践服务企业或机构组织实施,采用公开邀请组织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服务单位。

比选内容

一、项目名称

衡阳市第二十中学2026年秋季研学活动项目。

二、项目对象

本次比选设小学、初一、初二、高一、高二五个标段,具体人数根据学生参与意愿,最终以实际参加人数办理结算。

三、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有效的研学旅行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符合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所规定的行业规范要求;

(四)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六)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

(七)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机构责任

1.交通责任。学校往返全程交通运输责任。

2.安全责任。学校往返全程安全责任。

3.餐饮责任。学校往返行程中餐饮责任。

4.医护责任。学校往返全程学生医护责任。

五、比选原则

1.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2.规范性原则。加强统筹,规范组织实施,统一调度调配,统一管理流程,统一行程路线、统一安全队伍、统一收费和服务标准,高质量开展研学活动。

3.公益性原则。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安排自费项目,相关服务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创收。

4.公平性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和优中选优原则遴选。

六、比选程序

1.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我校校园网发布,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8点止。

2.资料投递:

有意参与比选的企业(机构)请于上述公告日期内将《承办方案书》投递至衡阳市第二十中学学生处。参加比选的企业(机构),需准备好研学项目的介绍PPT,或者纸质介绍材料,进行10分钟以内的现场讲述。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66 8612 5657

3.比选评审:

①我校成立比选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相关文件确定人员。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派出。

②比选时间:拟定于2026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为准)。

③比选地点:衡阳市第二十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④学校学生处对参与企业(机构)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比选文件的真实性与可行性初步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参与比选。入围企业(机构)由测评小组(家长和学生代表)进行现场评审评议评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并确认。

七、《承办方案书》要求

1.内容。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比选时需携带原件核验。

2.责任。本公告第四条所涉及各项责任,须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方案所涉及人员、单位须明确安排到位,投保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3.预案。《承办方案书》须包括承办机构制定的责任到人、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4.演练。《承办方案书》须包括研学行前、车上、韶山基地及行后各项准备工作分散、集中演练时间安排以提升研学实效。

5.装订。《承办方案书》需排列有序、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加盖公章并密封。

八、其他说明

1.中选企业(机构)要严格按照比选公告注明的要求履行义务,若未能按规定的要求签约或执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选企业(机构)负全责。

2.本次比选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衡阳市第二十中学

2026年10月14日

焦点新闻